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我省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㈡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㈢规划目标
1.完善体制,提高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行业规范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2.突出责任意识,遏制高发势头。增强用人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严重职业病的高发势头,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3. 加强能力建设,健全防治网络。依托现有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与职责任务相适应、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的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网络,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构建全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4.工作指标
⑴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⑵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较2008年下降20%;
⑶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⑷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⑸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
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⑻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