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09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陕工信发〔2009〕26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2009年第54次专题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9〕39号)精神,省政府设立了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优先安排有利于扩大内需、带动作用明显和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
为了做好2009年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一)围绕“2012年1元1度”光伏发电成本目标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大功率LED产业化项目建设;
(三)硅材料提纯、高效太阳能电池片、控制逆变器、大功率LED封装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四)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关键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五) 半导体照明地方标准制定;
(六)太阳能光伏多种技术路线发展趋势分析研究。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符合2009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三)承担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或半导体照明专业领域;
(四)新建产业化项目的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具备开工条件;多晶硅生产项目需提供备案或审批文件;
(五)承担单位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专项资金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