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9〕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文精神和《
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10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
二、春节
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
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火把节
8月4日至8月10日放假调休,共7天。8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
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九、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