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搞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各级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增强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能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开展全员培训活动,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认真贯彻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各级政务公开的范围,鼓励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宣传、司法、新闻等部门,整合部门、社会宣传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条例》的宣传要突出政府和部门职责、两地人口计生部门责任、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的权利、义务等重点内容,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着眼于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组力量做好《条例》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制作一批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品,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目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已经进入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服务均等、引导有序流动、促进社会融合的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实现全区“一盘棋”“三年三步走”为主攻方向,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