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区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表:1、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
  2、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主要内容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表1: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

  一、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业建筑、宾馆、饭店,甲乙类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等    1.50元/㎡

  二、各类办公场所,车站、民航建筑、航运建筑、地下建筑、邮政枢纽、通信枢纽、广播电视台,丙丁类生产、储存、销售场所,高层公共建筑等     1.00元/ ㎡

  三、各类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 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文化场馆,古建筑,科研、医疗机构等建筑   0.50元/ ㎡

  四、各类住宅建筑,学校、托幼园所等福利企业   0.50元/ ㎡

  五、检测变、配电装置的按70元/柜、箱收取;检测电能计量箱的按20元/户、开关箱或插座箱40元/箱、电炊箱10元/箱收取。

  说明:

  1、一年内整改后复检的,仅对需复检项目收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2、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计算。检测建筑物内各类配电装置按第五条规定标准另行收费。

  3、甲乙丙丁类生产、储存、销售场所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确定的场所。

  附表2: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主要内容

  一、 线路敷设

  1、明敷布线是否规范。

  2、暗敷线路是否穿管。

  3、闷顶内的线路敷设。

  4、临时线路。

  5、线路是否老化、损伤。

  二、 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

  1、插座、灯具、开关的安装情况。

  2、插座、灯具、壁灯的安装是否有专用盒。

  3、镇流器温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