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09〕257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卫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8号)精神,2010年沙坡头区、中宁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海原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9]63号),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升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卫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具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力争使之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促使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强市区和县城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设施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在海原新区建设一所标准化普通高中,使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质量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全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合理设置专业,将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成为综合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成中宁县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加快海原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进度。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模式,着力建设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化工工艺”和“制浆造纸技术”三个骨干示范专业,“电子电工与自动化技术”和“冶炼技术”两个重点专业,打造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造就面向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应用型、技能型初级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师和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