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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1-8月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1-8月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郴政办函[2009]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2009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大住房保障投入的重大历史机遇,全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市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全市计划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5个,建设廉租住房8819套,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总投资4.61亿元。截至2009年8月底,全市已有31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5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其他25个项目正在按计划抓紧建设,4个项目还未动工,全市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总体形势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项目进度较慢;二是个别项目未按申报规模建设,套型面积超标;三是部分项目报建手续亟待完善;四是部分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落实。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筹集房源,切实做好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各级房产部门要严格遵守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完善用地、规划、施工、质安等报建手续,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级监察、建设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杜绝“豆腐渣”工程和腐败工程。

  (三)严格控制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特别是园区廉租住房项目套型面积要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对超标准设计的户型要立即修改设计图纸,确保全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套型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资金筹措力度,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各级财政和房产部门每年要编制年度廉租住房资金筹集和使用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廉租住房资金。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廉租住房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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