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乡镇政府要制定《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
2.乡镇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绘制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明确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完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对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尾矿库较集中的乡镇,要加强与辖区内或周边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有条件的要积极组建辅助救护队伍或者义务消防队伍。
(七)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各类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
2.组织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以乡镇、村、组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实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车站、码头、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工作,是加强和推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长治久安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做好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和手段,狠抓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稳妥推进委托执法。按照“属地监管、分级执法、逐级考核”的原则,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将一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或者实行派驻制度,对部分监管对象由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保证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或者派驻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