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净化小区社区及单位庭院。搞好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落实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在护栏、绿篱、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等处吊挂物品。继续实施主要街路两侧楼体亮化工程。净化、亮化楼道、庭院,绿化小区单位庭院。粉刷单元楼道。
4.治理重点区域。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加强对早晚市场的卫生管理,杜绝随地乱扔现象,严格规定经营时间。治理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解决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垃圾乱堆等问题。治理城区内铁路沿线卫生。整治城市广场、文化娱乐场所和商服网点环境卫生。清理乱贴小广告行为。适当增设公厕、果皮箱、广告栏等设施。
5.整治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车辆、未安装密闭装置车辆和密闭装置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区。
6.整治城市牌匾广告。规范牌匾、广告设置,取缔一店多匾和违章设置的超大型牌匾,对污浊破损严重、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牌匾要限期整改;加强城市地面与空间广告的设置管理,对不符合广告设置规范、无法定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景观的应当限期拆除。
7.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占道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对依法审批的占道市场,做到按指定位置、面积和时限占用道路;取缔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做业。
(二)农村主要工作任务
乡镇村主要集中整治“五乱”(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禽畜乱放),做到“四要”(村屯要整洁、道路要畅通、柴草要定点、沿线要美化)。
1.净化村容村貌。落实卫生保洁人员和责任,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定点存放。清理边沟,修整围墙。实行禽畜圈养。实施“四旁”(路、宅、村、沟)绿化美化。治理乡镇企业排污。倡导改水改厕。
2.整治道路交通。保证道路平整,晴雨天通车,推进道路硬化。修建沟渠,保证排水畅通。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一五”我市农村道路建设规划,抓好村村通工程。
3.规范柴垛堆放。辟建柴草集中堆放点,统一规划,定点存放,离农舍、离景点、离公路,做到摆放规范整齐,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泥草房改造,倡导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4.美化沿线环境。集中治理国、省公路、过境公路、铁路沿线、旅游风景线、主要通乡公路两集贸市场、商服网点、单位环境卫生,严禁沿街摆摊、占道经营、乱放杂物、乱扔乱倒等行为。严禁在公路两侧、景观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对公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公路两侧超高土,创建公路沿线、旅游区沿线村屯环境文明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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