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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关中地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级建设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合作,严格按照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中地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关中地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基建程序、进度、质量、资金和验收等管理的监督,认真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凡是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确保农村村庄道路建设任务的完成。

  附表1:2010年关中地区村庄道路项目申报表

  附表2:2010年关中各市(区)村庄道路建设规模申报控制数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表1
  2010年关中地区村庄道路项目申报表

县区    名称

乡(镇)村庄名称

规模(米)

投资  (万元)

省补助(万元)

市补助(万元)

县补助(万元)

村自筹(万元)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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