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医药产业园区。支持医药龙头企业领建新的医药产业园区,以企招商,打造医药产业新的增长级。
(二)整合医药资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1.成立医药资源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的医药资源整合工作,抢抓医改契机,制订医药资源整合规划和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提高医药企业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2.支持组建医药商贸集团。积极支持医药流通企业以雁江、简阳、乐至、安岳四个行政区域为中心,以规模企业为龙头,成立医药物流中心,建立以资阳为中心、面向全川、幅射全国的营销网络,积极构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社会消费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做强做大医药流通企业。
3.发挥药品市场供应保障体系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本市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在国家基本药物保障体系框架内,积极参与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行动。建立本地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购销我市医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和本地医疗机构采购我市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产品机制。
4.发挥药品消费政府支付的杠杆作用。医保、新农合要充分利用政府支付的杠杆作用,按规定将我市医药企业生产的药品列入医保用药目录。要将药品零售连锁店纳入新农合体系,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便民惠农的药品供应体系。
(三)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1.打造知名品牌。鼓励、指导和帮助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把南格尔、禾邦、港通、仁德、大千、砚山、贵均培育成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
2.创新新药研发机制。加强新药研发指导,鼓励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走创新型发展道路。
3.创新种养模式。发挥农村专合组织优势和政策扶持优势,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进程,推动饮片生产工艺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促进产业升级。
(四)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1.落实新建医药工业企业优惠政策。新建医药工业企业,首期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并在24个月内建成投产的,根据企业税收贡献情况,按照税收解缴关系,由同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发展。
2.落实新药开发优惠政策。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药和Ⅲ类医疗器械注册,且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按照税收解缴关系,由同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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