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建函[2009]592号)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城市规划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建设局、财政局:
为了加强2010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陕西省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08〕37号)和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切实做好2001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2010年城建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重点镇总体规划;城市、镇、村庄建设规划补助。
2、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建设补助,城市(县城)道路排水补助,风景名胜区规划补助。
3、村庄建设整治项目。
4、抗震示范村指导补助。
5、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二、申报程序和时限
1、凡符合申请城建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按项目如实填写《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2、各设区市、省管县建设(规划)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10年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见附件2),对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联合报省建设厅(2份)、省财政厅(1份)。
3、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年度项目安排由省建设厅会同财政厅从项目库中抽取。
附件:1、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1:
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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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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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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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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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省级城建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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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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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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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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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新增
效益
| 经济效益
| 新增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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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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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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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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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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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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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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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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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建设(规划)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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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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