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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建函[2009]592号)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城市规划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建设局、财政局:

  为了加强2010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陕西省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08〕37号)和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切实做好2001年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2010年城建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重点镇总体规划;城市、镇、村庄建设规划补助。

  2、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建设补助,城市(县城)道路排水补助,风景名胜区规划补助。

  3、村庄建设整治项目。

  4、抗震示范村指导补助。

  5、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二、申报程序和时限

  1、凡符合申请城建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按项目如实填写《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2、各设区市、省管县建设(规划)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10年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见附件2),对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联合报省建设厅(2份)、省财政厅(1份)。

  3、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年度项目安排由省建设厅会同财政厅从项目库中抽取。

  附件:1、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1:
  陕西省城建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

投资

总额

 

其中

省级城建专项资金补助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地市配套

 

预计

新增

效益

经济效益

新增产值

 

社会效益

 

新增利润

 

新增税金

 

其  它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审核意见

 

 

 

 

 

市县建设(规划)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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