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稳步推进国际经济和劳务合作
(一)鼓励境外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投资兴办生产性企业,带动产品及原辅材料出口,有效规避贸易风险。
(二)规范外派劳务。加大对外派劳务市场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招收备案制,加强对外派劳务经营公司、专业基地及基地县的监管,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促进外派劳务工作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开放型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发展改革、商务、招商、外事、中小企业、检验检疫、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坚持涉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将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国内资金等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平时加强督查,年终严格考核。
(二)出台扶持政策,加强激励。2009-2011年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参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境外注册及认证、扩大出口规模、开发境外劳务市场等方面进行补贴。进一步完善对外向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加快退税审核审批进度。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外经贸企业开展出口信贷、保理、保险、代收、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业务,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外经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三)强化要素支持,优化环境。对鼓励类引进项目的用地、用电、用水、用气、运输等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打造四川次级交通枢纽,突显区位和交通优势,推动成渝经济区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建设,大力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园区服务功能,不断优化物流环境,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四)加强开放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对经济部门的干部进行开放型经济发展知识培训,提高推进开放合作工作的能力;对企业每年举办外经贸业务及政策培训,强化企业外向型经营意识。注重外向型经济人才的引进,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