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统计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一)统计对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各类从事粮油储藏业务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经营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大于1000吨或油罐罐容大于50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对象为全省范围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等业务,在2009年度发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粮食流通企业。
(二)统计分工。原则上,两项统计实行属地管理。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对象的数据统计;省农垦总局粮食局负责其直属企业及各分局内的统计对象的数据统计;省直属粮库管理公司、省新良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省天仓粮油有限公司负责所属企业数据统计,各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粮食局和相关单位负责汇总、分析并上报省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直属及控股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发文明确上收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分别由其所属的相关单位负责统计。
(三)统计分析。各市(地)及有关单位在报送两项统计数据的同时,要报送统计分析报告,两项统计工作可以在一个分析报告中一并阐述。报告内容要对本期数据构成、历史数据变化情况以及数据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特别是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变化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当地粮食流通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数据统计及报送要求。各单位在填报“粮食仓储设施报表”数据时,要在“隶属关系”中加“(储)”字,以便区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企业”。两项统计数据在通过省粮食局审核后,要分别上报统计资料,包括:一是纸质正式文件,附分析报告及软件自动生成的数据分析报表,二是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上报文件的电子文本,正式文件的电子版。报送渠道:通过因特网上传至省粮食局调控处邮箱(shengjhc@163.com)。
(五)统计软件下载。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软件(汇总版和企业版)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chinagrain.gov.cn)仓储管理栏目下载。具体下载路径: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业务频道:仓储管理-办事服务:表格下载-软件下载:2009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软件(汇总版和企业版)、2009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软件(汇总版和企业版)。
(六)时间安排。本年度两项统计截至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各地(市)和有关单位在2010年1月10日前完成本级汇总,省里将召开数据会审、汇编会议。市(县)及企业上报时间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