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09]30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全省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8年服务业发展先进市(8个):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日照市、临沂市、滨州市。
二、2008年服务业发展先进省直部门(12个):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厅、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旅游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