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乡互动,服务三农
组织和引导全市9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流通企业和已改造建设的760余个农家店,根据春节期间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的消费旺季等特点,组织适销对路商品面向农村市场销售;组织全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利用全市已备案的1384个销售网点,深入推广“家电汽摩下乡”活动;在百子图广场举行“家电大篷车下乡”发车仪式,并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家电大篷车下乡”活动。
(七)体验都市魅力,感受购物快乐
在白塔商圈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手机通讯主题周”;在科维商城、凤凰家具城进行“家居建材主题周”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激活热点商品消费,提升中心商圈、市场形象,增强凝聚力。组织社区商业示范企业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八)畅享服务,便利生活
组织餐饮企业,根据节日期间特点,推出高、中、低档适合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我市餐饮市场。引导美容美发、洗染、家政、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八、放心过节,安全消费。商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猪肉的质量监管。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新闻发布、购物月活动、农商对接、大篷车下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泸州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购物月”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通过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热烈、喜庆、祥和、欢乐的节日消费氛围。
统一标识,协同行动。在举办启动仪式、展销会、参加活动的企业等场所,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统一悬挂“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红底白字)等宣传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