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
2009年以来,我市集中开展了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活动,较好地扭转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困难还很多,任务还十分艰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市人口和计生队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人员结构不适应、思想观念不适应、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方法不适应、工作作风不适应等问题。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迫切需要尽快提高我市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具有敬业、奉献、求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此,根据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实际,对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调配选考,优化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结构
(一)优化行政管理队伍。人口和计生行政管理队伍是整个人口计生队伍的核心。要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干部的配备,选派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人口和计生工作;原则上每乡镇最低不少于3人,街道最低不少于2人,未达到此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调配到位。为保持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需要调整时,应征求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二)强化技术服务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是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要按照中心站和普遍一类站不少于3人,普遍二类站不少于2人的原则核定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考和引进人才力度,按编制补充配齐人员,在2010年底前缺编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要高度重视解决非技术人员比例过高的问题,引进思想素质好、有资质、技术强的人员充实到计生技术服务队伍,新进人员必须是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在2010年底前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力争每个乡站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名专兼职宣传教育人员,有条件的乡镇站要加强临床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各区县要逐步调整和分流计生服务站的非技术服务人员,力争在2010年以前,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80%以上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