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及其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完成“农超对接”项目并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审计,资料准备齐全后,项目单位共同向本地市州地商务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报告。
(二)市州地商务局受理后负责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会同同级财政局、农业局于2010年1月14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同意进行综合验收的报告。(一个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出一个报告)
(三)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及项目所在地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组织综合验收小组,于2010年1月中旬开始对符合验收条件的2009年度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结束后,应对每个承办企业或项目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的形式、成员、时间、项目基本功能、效果以及验收结论等),参加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包括“通过”、“整改后再验收”和“不通过”三种。
五、验收内容
(一)“农超对接”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建筑工程、消防、环保、审计等部门验收、审计合格。综合验收小组重点核查内容:项目是否符合商务部等部门核准的建设内容;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功能要求;是否按照有关建设标准配置必要的设备,满足使用要求;是否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项目资金是否通过财务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农超对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审计合格。综合验收小组重点核查内容:是否符合商务部等部门核准的建设内容;是否按照有关建设标准配置必要的设备,满足使用要求;项目资金是否通过财务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申请验收的项目单位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超对接”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所在地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同意综合验收的报告;
2、项目单位验收申请报告;
3、项目竣工自评报告: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验收依据、项目自评结论;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新增年销售额、新增出口额、降低流通成本等)和社会效益(新增覆盖农户数、带动增加就业数、带动农民增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