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评选结果通告
(泸市府布〔2009〕10号)
自2008年11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形象标识”活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在规定期内,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410 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形象标识”征集领导小组在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成立了由泸州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科技经济界和酒类企业的21名专家学者和民间人士组成的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的初评结果,通过泸州晚报、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泸州市商务局公众信息网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和投票,在公众投票结果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进行了第二轮评选,评选结果经“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形象标识”征集领导小组和有关机构部门定审,并征求专家评审组意见后,最终确定了入围作品5件,中标作品空缺。现将评选结果通告如下:
一、 中标作品
空缺
二、 入围作品
姓 名
| 作品号码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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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荣
| 293号
| 泸州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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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宏
| 18号
| 云南省瑞丽市新光路6-1号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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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清宝
| 141号
|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39号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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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川
| 377号
| 泸州圆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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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广考
| 50号
|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安阳C区华尔达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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