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拉萨市监察局关于设立“拉萨市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保障党员、干部与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要求,定于2010年1月开始设立“拉萨市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访接待时间
2010年1月开始,每月5日全天工作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负责信访接待的领导
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信访室具体安排,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每人一个月轮流负责该月的信访接待工作。
三、信访接待地点
拉萨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311室)。
四、接待范围及内容
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的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党员、党组织涉及其他党纪党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3、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