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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10.为明确2010年我市服务业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制定《2010年泰州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11.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学生、儿童医保政策,制定《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由市劳保局负责起草。

  12.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制定《泰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由市劳保局负责起草。

  1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职工医保政策,制定《泰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由市劳保局负责起草。

  14.为推进造船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造船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加强造船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由市劳保局负责起草。

  15.为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美化城市夜景,制定《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16.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泰州市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残联负责起草。

  17.为规范我市企业院士工作站创建工作,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泰州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

  18.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泰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起草。

  19.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泰州市拥军优属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20.为加强我市市区二手车市场规划建设,促进我市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市区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21.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制定《泰州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22.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制定《泰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起草。

  23.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泰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由市体育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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