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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医药产业振兴规划纲要(2009-2012年)的通知


  六、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支撑医药产业跨越发展的组织管理机构、行业管理机构、产业发展指导机构等组织保障体系。组建以企业为主、政府部门为辅,并吸纳高校院所参加的医药行业协会,开展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加大信息和技术交流力度。加快构建公共研发平台和创投、风投、担保等平台,整合科研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医药产业的投入,以市场化的手段,保障更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和产业化。

  2.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咨询机构,构建以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咨询团队,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依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药品临床报批、药品检测、临床实验以及项目申报快速通道。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委托研发、专利代理、新药申报、商标注册、成果转让等提供中介服务,保护企业的核心权益。依托电子网络技术,实现与政府部门及国内外医药情报机构的链接,建立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信息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的泰州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新药研发的信息引导,逐步建立新药研发预登记和信息发布制度,避免低水平重复研发现象。建立产业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投资、政策等服务。建立产业发展课题研究库和智力库,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3.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制定创新扶持政策,上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新医药产品的研发。全面落实国家高新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医药产业特色基地等相关税收优惠,积极推进生物医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加大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经费税前150%抵扣政策的落实力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及时、合理调整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出口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医药出口基地作用,外贸、海关、金融、税务、商检等部门在授信额度、外汇管理、出口信用担保、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退税兑现、建立出口审批快速通道等方面向医药企业倾斜。

  4.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运用资本运营、风险投资、金融信贷、吸引外资等多种渠道,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吸引外部资金。坚持政府牵线、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招商,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著名的医药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以各种方式来泰州设立医药研发、生产、流通等企业,推进医药新技术与创业资本有机融合。争取信贷支持。开展金融机构与医药企业的融资洽谈活动,争取扩大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推动商业银行对重大项目采用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信贷支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力推医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推进我市医药企业与国际资本高位嫁接。争取各项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医药企业申报国债计划,以及省级以上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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