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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以社区、企事业为基础,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在确保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达到或超过25万人份的基础上,加大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实现团体无偿献血20.3万人份的量化目标。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乡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养老金交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市、区县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春节前后与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
  外地在沪施工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及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统筹组织实施。
  (五)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抓手,拓展自愿无偿献血之路。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组建,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动态管理办法,保证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发展,并将其纳入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市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的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市血液中心和区县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高校大学生无偿献血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整体部署,通过与市红十字会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的互动,以及单采血小板设备配置的效果追踪和后续跟进,切实提高本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政策调研,结合国家医改方案和本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辖区实际,围绕加强血液保障和安全等课题,及早研究制订前瞻性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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