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
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和新闻频道相继播放了《三峡库区污染调查》和《三峡水污染》专题片,就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部分区县(自治县)存在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处理能力闲置、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沿江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长江及次级河流等问题进行了报道。为确保我县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
三峡库区是全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和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区。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南水北调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近年来,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生活污染、工业污染、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县主要干流水质稳定,但部分乡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能力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
冉茂忠(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林 翔(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