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9]254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政府对全区民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全区集中式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建设目标,加强组织协调
全区集中式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完成后在全区统一推广使用,各盟(市)不再进行本地化开发。通过覆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综合管理等业务的数据资源大集中和全程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对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服务“一点登录,多点查询”,为老百姓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需求调研,规范业务流程,为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和有效开展应用提供基础保障。
二、明确建设内容,做好需求调研
全区集中式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共分四个阶段,按计划于2011年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见附件一)。第一期建设的需求调研工作已经展开,为及时跟进第二期建设,定于2009年12月18日至2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第二期项目建设全区需求调研会。现已初步制定了《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二期初稿)》,请各盟(市)组织学习理解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和流程,找出与本盟(市)经办模式存在的差异和问题,并做好记录,为需求调研会做好准备。
三、抓好数据整理,做好入库准备
各盟(市)劳动力市场有关数据已实现电子化管理的,要补齐、记实,从源头保证数据的完整、正确和规范;未实现电子化管理的,要加大数据收集、整理力度,将数据提前准备就绪,确保软件部署完成后,直接进行转换、录入,并有效支撑应用。
四、推进联网建设,扩大覆盖范围
继续加强联网建设,将网络逐步延伸到街道、社区(嘎查、村)。与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和服务点实现网络互联,确保各业务经办机构、服务点通过网络,实时在线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业务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