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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
(酉阳府办发〔2009〕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09〕8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33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县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顿关闭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我县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整顿关闭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是市委、市政府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的具体行动,既是市政府下达各区县的安全生产硬指标、硬任务,更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决定精神上来,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按照表格化管理,倒排工期,倒逼推进的工作要求,全力确保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年度目标的如期实现,为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要求,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任务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具体整顿关闭目标任务是:

  2009年11月30日前分行业在媒体上分批公告21个“四小”企业关闭名单,并报市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煤矿山小企业:总的要求是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整顿关闭20家。其中: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整顿关闭7家,2010年3月底前完成整顿关闭6家,2010年6月底前完成整顿关闭7家。

  煤矿小企业:全县关闭任务1家,在2010年6月底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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