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工程成本,推进校安工程建设进度,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设“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校安工程是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校舍抗御地震等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行项目学校法人负责制,全县统建统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加强管理,实行“五个统一”
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新启动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部实行统建统管,切实做到“五个统一”。县校安办成立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建统管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设计、报建审批、工程监管、结算审计、验收备案等各项工作。
(一)统一办理前期手续。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审批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对新建、重建和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加固改造项目要简化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立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程序,对历史原因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按原高度、原规模、原地基不变的原则实施改造。县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门班子统一办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期手续。
(二)统一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统一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设计风格,可采用招标方式选择2-3家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设计单位要在统一建筑风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文化取向,突出校园特色。
(三)统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队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不规范和腐败现象发生。对单体建筑造价小于50万元的项目采取打捆方式实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