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县庆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