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励办法
对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颁发奖励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先进个人由市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回顾全年工作,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谋划2010年工作思路,推动本地本单位工作向前发展。上报工作总结要具体全面、具有特色、实事求是。推荐先进个人要坚持群众路线,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劳动成果,又要强调精神风貌,确保先进个人为群众所公认。
附件: 1.郴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2009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2.奖励审批表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郴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2009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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