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2009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参谋辅政、督促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能职责,为加快推进“两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评选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此次评选范围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办公室,中省驻郴各单位办公室。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机构健全,内部运转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办公室工作人员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服务发展,成绩显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章守纪,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先进单位设综合奖1个,共20名,原则上县市区5名,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15名;设单项奖7个(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应急值守工作先进单位、后勤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每个单项奖评选5名。先进个人评选40名,不分单项工作,原则上县市区评选16名(县市区综合先进单位可评选2名,其他县市区1名),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共评选24名。
(二)评选办法
先进单位综合奖、单项奖的评选办法: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办公室及时上报2009年度工作总结。市政府办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的工作总结,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评选确定。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由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推荐申报,填写《郴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市政府办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相关科室平时掌握情况评选确定。工作总结及先进个人推荐表(县市区先进个人先呈报1人,评定为综合先进单位后再增报1人;直接填写《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表正反面合成一页)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秘书一科(联系人:黄洪标,联系电话:2368081)。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先进个人待评定后再填写《奖励审批表》。逾期未上报评先推荐材料的,不纳入评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