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牲畜屠宰管理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站在“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牲畜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庭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恒斌、市商务局局长毛玉祥任副组长,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李恒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玉祥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何广恕、张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市城区牲畜屠宰执法队伍建设。市城区牲畜屠宰联合执法队伍由30人组成,其中市商务局16人,市工商局6人,市卫生局1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人,市畜牧水产局2人,市公安局4人(北湖、苏仙公安分局各2人),联合执法队伍执法车辆由市商务局安排3台,市工商局安排1台。北湖、苏仙两区政府分别组建牲畜屠宰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并积极参与市城区牲畜屠宰联合执法行动。
(四)加大监管力度。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监督、指导辖区内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经营,杜绝违规操作,确保定点屠宰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牲畜屠宰和肉品消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落实工作经费。市、区两级财政要安排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经费和执法经费,确保牲畜屠宰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七)严格落实责任。将市城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各责任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牲畜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监督检查考核实行日常监督、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计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责任落实良好单位;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责任落实达标单位;80分以下的,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因履职不力、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纪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