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直单位负责推荐优秀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在2009年12月25日前报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重点办、市交通建设大会战办公室、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建设项目进行考评。
六、奖励办法
(一)县市区先进单位取前5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40万元;三等奖2名,各奖励30万元。其余6个县市区设鼓励奖,各奖励10万元。
(二)设市直优秀建设项目奖30个,其中一等奖10个,各奖励5万元;二等奖10个,各奖励3.5万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3万元。
(三)市直评选80名项目建设先进个人,每人奖励3000元。
(四)县市区优秀建设项目及项目建设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进行奖励。
附件: 1.2009年下半年县市区投资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2009年下半年市直优秀建设项目评选细则
附件1
2009年下半年县市区投资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名称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考核
基础分
| 计分说明
| 备注
|
投资完成情况(60分)
| 1
| 人均投资
| 以全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为标准值,达到标准值的计15分。超过或低于标准值的相应加减分,最多不超过7.5分。
| 15
| 本项最高分不超过22.5分。计分公式为:某县的人均投资得分=该县的人均投资÷全市人均投资×15。
|
|
2
| 投资增速
| 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为标准值,达到标准值的计30分,超过或低于标准值一个百分点的相应加减1分,最多不超过15分。投资增速为负值时,该项计零分。
| 30
| 本项最高分为45分,最低分为0分。
|
|
3
| 投资结构
| 以全市产业、民生工程和生态环境三个方面的投资量占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标准值,达到标准值的计15分。超过或低于标准值的相应加减分,最多不超过7.5分,即投资结构的最高得分为22.5分。
| 15
| 本项最高分为22.5分。计分公式为:某县的投资结构得分=该县投资结构÷全市投资结构×15。
|
|
重大
项目
及前期工
作(25分)
| 1
| 重大项目储备情况
| 建立本地区重大项目库并实行滚动开发的,计5分。项目库要求每年新开发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5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少1个扣0.2分。
| 5
| 本项最高分为5分,最低分为0分。
|
|
2
|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
| 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构,建立了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每年安排一定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本项最高分为2分,最低分为0分。
|
|
3
| 主要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 纳入全市调度的主要建设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进度的计5分,完成5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50%以下的计0分。
| 5
| 本项最高分为5分,最低分为0分。
|
|
4
| 重大项目前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库的每个项目前期工作均推进一步的,计8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未完成比例相应扣减分。
| 8
| 本项最高分为8分,最低分为0分。
|
|
5
| 平时投资工作情况
| 投资工作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包括主要建设项目进度报表、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项目报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报表、季度投资形势分析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迟报1次扣0.1分,缺报报表1次扣0.2分,缺报形势分析一篇扣0.5分。
| 5
| 主要考核下半年报送情况。本项最高分为5分,最低分为0分。
|
|
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15分)
| 1
| 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 按国家要求全部到位的计6分,到位50%以上的按到位比例相应计分,50%以下计0分。
| 6
| 本项最高分6分,最低分为0分。
|
|
2
| 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 全部完成国家下达计划要求的计9分,完成5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50%以下的计0分。
| 9
| 本项最高分9分,最低分为0分。
|
|
3
| 合法合规情况
| 中央和省级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1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15分;发现存在违法乱纪问题,给予法律、行政处罚的,取消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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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资立项工作
(3分)
| 向上争取资金情况
| 各县市区在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中排名前5名的分别加1-3分。其余不加分,不扣分。
| 3
| 第1名的加3分,第2名加2.5分,第3名加2分,第4名加1.5分,第5名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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