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09年下半年投资及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2009年下半年投资及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郴州市2009年下半年投资及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全市2009年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根据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湖南省投资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湘发改投资〔2009〕60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09年下半年投资及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依据
《湖南省投资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湘发改投资〔2009〕609号)、《郴州市2009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60号)及《郴州市2009年投资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9〕99号)。
二、考核时间
2009年12月20日-25日。
三、考核对象
11个县市区;市直建设项目[含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所属项目,下同]。
四、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投资综合管理考核
基本分为100分。根据全省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增加考核主要建设项目进度和争资立项工作。其中投资完成情况60分,重大项目及前期工作情况25分,新增中央投资实施情况15分,争资立项工作情况3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市直优秀建设项目评选
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2。
五、考核步骤
(一)各县市区在2009年12月20日前准备好迎检材料,将自评总结报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大楼732室,联系电话:236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