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做好相关准备,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年一月四日
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2.1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一般级)
2.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较大级)
2.3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重大级)
2.4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大级)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3.2职责
4.抢险救灾
4.1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4.2抢险救灾工作内容
5.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准备
6.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7.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通讯保障
7.1 地质灾害预警信号
7.2应急通讯保障
8.应急预案的启动
8.1预案启动条件
8.2预案启动方式
9.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