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低收入乡村发展政策措施
(一)全面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加大整村推进工作力度,重点扶持低收入村的农业产业项目,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形成产业优势,增强村级经济实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自2010年起,市财政安排用于整村推进的扶持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对确定为整村推进低收入村,市财政一次性补助60-80万元,用于能够直接增加低收入户收入的各类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及与生产匹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要整合项目、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建立健全整村推进竞争机制、项目实施效果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低收入乡村实施整村推进的积级性,确保扶持一村、致富一村。
(二)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各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转移培训专项经费,为低收入乡镇农民技能培训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培训机构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培训专业,组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突出抓好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岗位技能培训,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各乡镇要积极与劳务中介组织建立联系,力争实现平均每户都有一人在非农产业稳定就业。
(三)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低收入乡村建立企业或原料基地,吸引更多的低收入农民加入到农业产业化生产上来。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低收入乡村实施整村整乡开发帮扶,按照市场化运作,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成为产业化经营的主体。积极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大力支持低收入乡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低收入村盘活“四荒”地、闲置厂房和校舍等集体资产,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到低收入乡村开展“村企合作、乡企合作”,共同开发当地资源和参与小城镇建设,以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继续实施移民搬迁工程
实施农村移民搬迁工程是市政府推动全域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促进低收入乡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低收入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一种实现方式。移民搬迁要向城市化、城镇化方向推进,移民要向小城镇、产业集聚地搬迁,综合解决低收入农民生活、就业等实际问题。遵循因地制宜、保护生态、农民自愿、扶贫济困的原则,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与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新村庄新社区建设规划、旧村改造紧密结合,高起点建设移民小区,土地、规划、交通、电力、通讯、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