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09-2030年)的通知

  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坚持培养、引进和使用并举的方针,创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和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根据金融人才特点,研究制定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措施,建立金融人才储备库,使大连成为吸引、汇集各类金融人才的高地。
  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建立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金融业紧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海外金融人才引进规划,支持金融总部和区域性总部未来5-10年引进10名以上具有丰富金融管理或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高端人才。积极为各类金融高级人才在连工作、生活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医疗、出入境等便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总部、区域性管理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专业人才给予专项补贴。
  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大连财经、金融类院校、培训机构集中的优势,鼓励高校和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专业讲座、业务培训、国内外金融专家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提高金融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大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金融人才
  建设金融人才培育基地。支持在连各金融院校的发展,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培训基地、东北亚金融研究院、大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银行博士后流动站发展,争取在连设立中国期货学院和全国性专业人才培训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连设立培训中心、实习基地。
  八、金融中心环境建设
  优化金融发展政策环境。学习借鉴上海、天津等地促进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引导、保障机制,增强吸纳能力,聚集金融资源,强化薄弱环节,促进金融发展。制定鼓励金融招商、鼓励信贷投放、鼓励金融创新、扶持期货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农村金融、支持保险业创新、推动企业上市、扶持引导股权投资、支持发展金融总部、鼓励引进金融人才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
  完善金融发展法治环境。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执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支持司法机构完善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加大金融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力度,规范企业破产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适时出台符合大连实际的地方金融相关规章、条例,为金融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继续实施“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完善征信系统功能,探索建立综合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拓展征信服务应用领域,加快征信产品创新,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积极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完善地方法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增强企业和个人信用观念。建设诚信政府、诚信社区、诚信企业、诚信业户,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应急机制和防控预案,形成有效的风险监控和信息报送网络,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金融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加强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和风险教育,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金融安全区。
  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政务公开,实施依法行政,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营造透明高效的行政环境。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交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金融业发展动向,切实帮助解决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不断完善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软环境。
  九、金融中心建设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