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建设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是大连金融未来发展的新兴载体,一期工程国际金融中心以大连商品交易所为龙头,汇集期货公司总部和营业部,加快发展期货市场。二期工程加快建设银行大厦、信托证券大厦、保险大厦等项目,重点积聚金融总部、区域管理总部和功能总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三期工程重点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咨询机构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结算银行等组织的办事处等机构,辅之以通讯、信息、商务、会议、酒店、公寓、休闲娱乐等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提供适于金融机构发展的全方位、高质量商务环境,建成立足大连,依托环渤海,服务东北,面向东北亚,机构密集、交易活跃、国际化的现代金融商务区。
打造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在七贤岭和大东沟规划建设两个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充分利用我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商务成本、人才储备、金融和信息产业方面的复合优势,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金融软件外包企业进驻,形成金融特色功能区,在新一轮国际金融服务外包转移过程中,使大连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和软件外包的首选城市。
建设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中心。依托大连保税港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争取离岸金融试点,培育离岸金融市场,鼓励已开办相应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离岸金融业务部,鼓励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离岸金融业务规模,提升离岸金融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东北亚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提升大窑湾保税港区和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金融服务功能。
2.城市组团布局
在主城区实施“二二一”重点功能区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大连城市组团发展规划,在新市区组团、渤海城市组团、黄海城市组团的发展中,分别在小窑湾、金州湾、普兰店湾和金港湾规划建设城市组团中的金融聚集区,入区金融机构达到30家以上。根据城市组团的不同定位,重点发展产业金融、航运金融、信贷、保险、投资等机构和市场。根据三大城市组团城市化进程,同步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经营机构和网络,满足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市民生活及理财的需要。
3.新城区及县域布局
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在新城区及县域布设网点,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达到各区市县至少设有1家村镇银行、1家贷款公司、5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信用担保公司的标准。推进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理财等机构加快新城区及县域网点布设和延伸,形成全覆盖的金融服务网络。
(二)辐射区域布局
1.辽宁沿海经济带布局
推进大连与辽宁沿海6市之间互设机构。大连银行、大通证券、百年人寿等大连法人金融机构优先考虑在其他6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其他6市金融机构在连设立分支机构,形成相互联动、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中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省级金融机构将沿海经济带6城市的业务发展进行总体布局和安排。引导在连产业基金、投资机构加大对沿海6市的投资力度,形成有效的辐射半径。会同沿海6城市共同推进股权交易、投(融)资、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同城化。
2.东北及环渤海地区布局
加快大连法人金融机构向东北腹地及环渤海地区发展延伸机构网络,推动大连银行、百年人寿、大通证券等的分支机构覆盖东北和环渤海地区中等以上城市。鼓励东北及环渤海地区金融机构来连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大连与东北及环渤海地区金融交流与合作的良性互动。配合内陆干港建设,延伸金融服务,实现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业务内陆干港全覆盖。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实施东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战略,开发上市对东北和环渤海地区有强大拉动作用的期货新品种,加快完善东北和环渤海地区交割库点布局,扩大交割结算服务。鼓励在连外资银行和具有区域管辖权的金融机构向东北、环渤海地区拓展业务,加快引进具有东北、环渤海区域管理职能的总部机构,形成对东北及环渤海地区的辐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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