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电子政务处。
负责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与管理;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密码电报的制发、分办、传阅、管理及归档;负责市政府办公厅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十八)新闻处。
负责联络新闻单位,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专题报道。
(十九)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政府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代管市政府应急办、参事室、地方志、文史馆、驻外办事处等部门人事工作;负责外地驻沈办事机构的设立、管理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保卫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治安防范、消防及相关设施管理;负责维护市政府机关工作秩序。
(二十二)行政一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环境、供电(水)、房产维修、固定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绿化、基建等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十三)行政二处。
负责市政府报业大厦办公楼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十四)服务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车队、食堂、卫生所等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财务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统管单位行政、事业费的使用和财务核算管理及业务培训;编制厅年度预算、决算,定期核查预算执行情况;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十六)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沈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完成市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处 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4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处处长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