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教处。
负责对文教、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经处。
负责对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流通处。
负责对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工业处。
负责对工业经济、企业改革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法处。
负责对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城建处。
负责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科技处。
负责对科技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金融信息处。
负责对金融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域经济处。
负责对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信息处。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搜集和处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对信息资料进行管理、摘编、综合、分析反馈;指导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传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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