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阶段(2010年1月4日-20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安排系列活动。
(二)实施阶段(1月20日-6月20日)。各服务组深入县(区)、乡(镇)、村、组,围绕当地产业现状和农民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培训、答疑、指导等工作。对新技术引进可以外聘专家授课。适时开展打假保春耕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30日)。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内容、授课情况、培训人数、群众反馈意见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市“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成果预期。参与“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预计3000人次,直接培训农民6万人次;流动课堂现场指导农户3万人次;科技入户5万户,发放技术资料10万份。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是我市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市农业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方案。对于培训内容,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负责制。对没有纳入市培训计划的内容,由各县(区)、乡(镇)负责培训。
(二)确立典型。市分别在每个县(区)、每个行业筛选1-3个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
(三)加强宣传。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对“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典型和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市政府通过本溪日报、本溪政务网、本溪农网和市新农村建设简报对各县(区)、各行业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形成重科技、讲政策、用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县(区)、乡(镇)农业部门都要编辑印发一批农业适用技术、农业政策、涉农法律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资金保障。“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是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培训费用的补贴和编制培训、宣传资料等。
(五)加强领导。为保证“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收到实效,将开展“组织奖”评比,同时成立市“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向阳 副市长
副组长:
范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姜广齐 市农委主任
刘耀才 市水务局局长
谢彦春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