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水平明显提高。建立有效应对与防控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及重点县三级联动应对防控及预警网络体系。每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数量不少于1300个。
--标准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35个;在产业集群和专业镇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100个;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广东省标准馆。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现代产业标准体系。
1.建立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装备制造、汽车、钢铁、石化、船舶制造、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数控机床及系统等产业先进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
2.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重点做好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和住宿餐饮、旅游、房地产中介、零售、家政服务等关系民生服务业标准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研制。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海洋生物等领域选择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制订自主创新标准;推动龙头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制订企业联盟标准,实现专利共享,并争取在国际标准制订领域取得更多突破;推动创建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化示范区,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
4.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以优质粮食、特色园艺业、畜牧业、渔业、现代林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推动高效农业、都市农业的发展。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加强先进技术标准建设。
1.建设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制订、修订一批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及企业联盟标准,形成广东先进标准的主体。鼓励和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产业化的标准立项,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在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中确定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订一批引领行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2.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化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国际和国家TC/SC/WG落户广东。鼓励支持广东专家担任国际、国家TC/SC/WG主席或召集人,为广东产业争取标准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