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09]129号 2009年12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宁夏跨越式发展、加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适应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十二五”编制规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主题,立足区情,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突出统筹兼顾、创新推进、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要求,全面认识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趋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新宁夏。
“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经济与社会、改革与稳定等重大关系,积极促进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更新规划理念。要加强协调、强化支撑,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其他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努力推进规划工作法制化进程,逐步实现依法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规划。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要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划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的范围,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在深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论证规划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支撑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
二、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