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9月底前)

  1.市委、市政府制定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文件以及《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创业扶持配套政策。

  2.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县市区两级建立创业指导中心。

  3.开通“郴州创业网”专业服务网站。在《郴州日报》设立“创业在郴州”专栏。在郴州电视台设立“就业集结号”专栏。

  4.编发《创业指导手册》,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制作成“创业线路图”。

  5.不定期刊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

  (二)实施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

  1.建立创业服务对象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每月各县市区创业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

  2.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湘劳社工字〔2009〕48号文件要求成立创业担保中心,为创业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3.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4.市级以上工业园区、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技师学院和各县市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由市政府授予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匾牌。

  5.各级创业指导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30个,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6.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及时发布创业信息、创业优惠政策,并保持与创业者之间信息对接,协助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1.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全面总结推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2.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国家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3.对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