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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郴政办发[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市政府成立郴州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雷晓达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干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本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许秋生、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峥嵘、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怀贤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综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何怀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郭丽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市人口计生委、市房产局、市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科室和联络员具体抓。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指导流动人口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吸纳接收和宣传组织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引导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督促、指导流出地党组织掌握流动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去向,在工作地点、暂住地点相对集中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中按照规定建立党组织、群团组织和协会组织;督促、引导流动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以暂住地党组织为主,原所在地和暂住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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