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季节性产品正值生产和需求的旺季,一些企业生产、销售活动集中,煤、电、气需求增加,民工返乡、学校放假、车流、客流、物流相对集中,人群聚集多;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寒冷路滑,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因素增多;岁末年初,总结评比多,工作头绪多,工作任务繁重,领导精力易分散,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同时受金融风波的影响,一些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效益下降,因而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投入带来一定影响,此时更容易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分兵把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责任落实,措施有力。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各级干部蹲点包干的措施,不能形同虚设,要切实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亲自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亲自布置,亲自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靠前指挥、靠前做好工作;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互通情况,联合执法,齐抓共管。
二、加强监管,切实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
煤矿: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关闭整顿和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冬季用煤高峰要特别注意严防煤矿企业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突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凡发现煤矿企业存在“三超”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已取缔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基建矿井、停产矿井违规生产。
非煤矿山、尾矿库: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现场监控和尾矿库安全检查,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规范生产秩序,要下大力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冒顶、溃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