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六)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八)承担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九)维护全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对全市粮食市场依法进行检查与管理。
(十)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十一)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劳动竞赛、政务督查和政务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内部规章制度的实施;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政策规定草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油。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