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名,科级1名。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尾矿库等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尾矿库闭库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编制2名,科级1名。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民爆、交通(水运)、铁路、建筑、消防、交警、农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旅游、教育、林业、地震、气象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国防科工办做好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销售企业经营许可及年检的受理、初审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编制2名,科级1名。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上岗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编制2名,科级1名。
(七)安全监督管理四科(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许可的有关工作;组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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