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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信访、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系统基本建设、场馆维修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督查工作;负责体育涉外工作管理。

  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岗位培训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全市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负责教练员援外及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产业的管理;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体育经营,培育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调查研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体育工作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有关科室草拟的有关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体育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组织体育发展战略等重大体育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中小学体育教育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承担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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