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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十二)企业科

  承担全市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财务会计信息的统计;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三)国际科

  拟定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参与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对外谈判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申报、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四)会计科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并拟定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承担对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全国统一报名考试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五)政府采购管理科

  承担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编制和监督执行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拟定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计划、核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监督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资金支付结算手续;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库及供应商产品信息库并监督使用;负责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审批与认定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市财政局清产核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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