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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路政法规科(治超办)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和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五)财务科

  拟定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六)建设和管理科

  组织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交通运输科技工作;承担全市县乡村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七)综合运输管理科(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

  参与拟定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城市交通的指导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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